接下来的元旦假期、春运、春节假期,正是出行的高峰期。不少旅客可能会选择乘坐飞机出行。但是,新的一年,坐飞机却有新变化!
民航今年出台了《航班正常管理规定》和新的《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航班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到港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到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航班出港延误”,是指航班实际出港撤轮挡时间,晚于计划出港时间超过15分钟的情况。
《规定》不仅明确了超过“15分钟”就算是延误,还明确了什么是“离港”,什么算是“到港”,飞机在机场滑行也算时间。
航班飞机关舱门后至起飞前,或者降落后至开舱门前,旅客在航空器内等待,超过机场规定的地面滑行时间,就算是“机上延误”。
航空公司应当明确航班出港延误及取消后,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若给予补偿,应当明确补偿条件、标准和方式等,并在购票环节中明确告知旅客。
发生延误后,航空公司要在30分钟内告知旅客航班延误或者取消信息。发生机上延误时,要每30分钟向机上旅客通报动态信息,机上延误超过2小时(含)的,应当为机上旅客提供饮用水和食品。超过3小时的,要在安全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旅客下飞机等待。
以往,无论是天气状况、空中交通管制,还是机场和航空公司方面的原因,面对航班延误或取消,旅客听到的往往是航空公司或者机场单方面给出的理由,至于是不是和真实的情况相符合,旅客通常也无从知晓。
而《规定》实施后,由不同问题造成的航班延误,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主体将大不相同,这让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原因成为旅客能否得到赔偿的关键因素。
民航局制定并印发的《航班延误取消原因确认工作程序》明确,从明年1月1日起,旅客可以向民航局提出申请,确认航班延误、取消的原因。
这意味着,对于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原因,旅客将有据可查,而不再是只听取航空公司或机场的一面之词。
旅客可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网站向民航局申请确认所乘航班的延误或取消原因。
注意:咨询电话人工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点至12:00,下1:30至16:30。
多年来,因各种延误原因,航班正常率饱受诟病。有数据表明,中国旅客每坐三次飞机就会遭遇到一次延误。据民航局今年发布的《2015年民航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客运航空公司去年共执行航班337.3万班次,平均航班正常率为68.33%,航班平均延误时间为21分钟。
《规定》指出,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包括机务维护、航班调配、机组等造成航班在始发地延误或取消,航空公司应当向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等服务。航班在经停地延误或取消,无论何种原因,航空公司均应负责向经停旅客提供餐食或住宿服务。
航班延误后发生在航空公司和乘客之间最主要的矛盾之一是经济补偿问题,不少旅客并不清楚补偿的额度。对此,《规定》明确指出:
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方案, 方案中应明确是否对航班延误进行补偿、 补偿的范围、条件、标准等内容。
航空公司应制定并对社会公布机坪长时间延误应急预案,预案内容应包括机坪延误时的信息告知、餐饮服务提供时间、下机的条件及限制。
航空公司、机场管理机构、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在收到旅客投诉起7日内,向旅客作出具有实质性内容的回复。投诉记录至少保留2年。
乘坐飞机前的安检环节可能曾给很多旅客带来过困扰,尤其是在旅客身体有残疾或者携带贵重物品的情况下。因为通常情况下,安检场所是公开场所,这就从另一方面代表着旅客的个人隐私可能没办法得道妥善的保护。
而《规定》指出,2017年1月1日起,如有旅客携带贵重物品、旅客植入心脏起搏器或身患残疾等情况,旅客本人可要求在非公开场所进行安检。此时,将由两名以上与旅客同性别的安检员对旅客进行安检。
民航局日前公布《民航旅客禁止贴身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和《民航旅客限制贴身携带或托运物品目录》,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民航局表示,已有规定与公告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告执行。
提醒:上述物品应贴身携带,或放在可置于座位下面的贴身携带的行李中。航空公司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提醒: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